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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暂行规定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3/1/6 8:28:26

一、 自2013年起,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同意后,提出预审申请,填写《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交所在系(所)审查。  
二、 所在系(所)组织两位校内同行专家预审论文,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有1名硕士生导师,填写《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 
三、预审意见处理如下: 
1、 预审专家一致认为论文达到硕士论文水平要求者,可参加院系组织的正常答辩; 
2、 若预审专家提出“修改后答辩”意见,则研究生须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可参加正常答辩; 
3、 若有一位预审专家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申请人须认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经学科负责人审核,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参加正常答辩; 
4、 若两位预审专家均“不同意答辩”,则研究生不能参加此次答辩,需认真修改论文,论文修改后重新预审。 
四、预审通过者,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与要求》进行答辩。 
五、如果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为D等,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论文作者、导师、预审专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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