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教研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术论文的发表数量和质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学校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授权专利的我校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一、奖励对象和时间
1.在指定期刊上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中心检索公布的结果为准)的教研人员。
2.论文奖励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3.以中南大学作为唯一专利权人授权专利的科研人员。
以上奖励均指上年度发表的论文和专利。
二、奖励标准
1.在《Nature》、《Science》、SCI收录影响因子大于20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学校发给作者奖金每篇5万元和科研经费15万元。
2.被“SCI”收录的论文中:
①按国际权威期刊(理工医管类),每篇奖励6000元。
②按国际重要期刊(理工医管类)、国内权威期刊(人文社科类),以及SSC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③其他期刊(理工医管类)、国内一级期刊(人文社科类),每篇奖励2000元。
3.SCI收录论文IF(影响因子)总值按理、工、医类全校前二名,每人奖励10000元,第三至第四名,奖励文章作者5000元。
4.SCI收录单篇IF值(影响因子)按理、工、医类全校前二名,奖励文章作者10000元,第三至第四名,每人奖励5000元。
5.SCI收录且单篇他引次数全校前五名,奖励文章作者10000元,第六至第十名,每人奖励5000元。
6.40周岁以下,年度SCI收录论文篇数全校前五名,奖励文章作者10000元。
7.在当年度内,被“EI”收录的国际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EI”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被“MEDLINE”收录的国际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被“MEDLINE”、“CSCD”、“CSSCI” 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8.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0000元。
三、奖励办法
1.每年3月31日前,科技处对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中心检索公布的结果为准)和以我校作为唯一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进行统计、汇总,并将当年的奖励名单及额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将张榜公布。如有异议,应在公布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科技处提出。
2.每篇文章不重复奖励,符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奖励标准的,择其最高奖进行奖励。
3.以上各类奖励的奖金,由论文第一作者(含第一通讯作者)或专利第一发明人根据其他参与人对其成果的贡献进行分配。
4.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科技处调查核实,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此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