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及同学:
2010年国家公派留学选拔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本次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12000人,其中研究生6000人。
二、选派类别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别: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包括博士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仅限全日制在校学生)、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专项出国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与有关部委合作项目、外交部非通用语种项目等)。项目不同,申请材料要求及选派方式亦不尽相同,请申请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详细查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选择适当的申请项目和选派类别(即留学身份)。
三、选拔新规定
2009年开始公派出国留学免收报名评审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教育部当年确定的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直接录取;报名不需提交体检表,但派出时必须提供《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四、申请时间
请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仔细阅读《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者于2010年 1月18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和单位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查后为各位申请人出具具体推荐意见,并下载填写二级学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月23日前提交师资管理办公室预审。预审获准推荐的我校教职工,均须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预审通过者名单将在中南大学校园网上公布,请留意网上通知。我校受理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6日。
五、申报并提交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2008年起,各公派留学人员的留学有效期缩减为一年。留学有效期内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2010年开始不予办理任何延期、改派手续。请各位申请人员申请前务必确认好科研安排和工作交接以及留学国别等问题,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不能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请二级单位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是否能在规定时限内按期派出,如不能如期出国,造成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二级单位和个人负责。
2、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申请人先参与国家留学公派项目的选拔程序,操作程序与申请全额资助的一样,学校于9月开始选拔,具体事宜再行通知。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申请人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外语水平应达到《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规定的合格标准,优先推荐具有外语合格和邀请函的教师。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
3、2008年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启用新的网上报名申请表,改版为“学生类”和“非学生类”(指申请留学身份)用表。申请表格填写的翔实程度直接影响到专家的评判,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因填写申请表格的重点在于证实出国研修的必要性,请在研修计划、学术基础、学习背景等方面加以论证。上传照片不能超过30K;附加内容栏请填写近5年内有代表性的、能体现水平的文章摘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表格填写完毕后请务必先按“提交”,再打印。并下载《单位推荐意见表》空白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推荐意见栏由学校人事部门填写。但所在二级学院需出具盖章的推荐意见稿以及电子文档。由于单位推荐意见直接影响到专家的评审打分,请所在学院仔细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初稿,其中请明确能否在1年的留学有效期限内派出。学校将优先推荐能在当年派出的学院推荐人选和已获得邀请信的申请人员。我校申报研究生项目的教师、学生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时,提交材料栏请选择“中南大学”,不要上报受理机构(湖南省教育厅)。
4、所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人员(除极个别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外)均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院校。从2010年开始请有出国深造意向的教师自行做好出国外语培训,申报公派出国必须先提供有效的合格外语证书及国外邀请函,否则不予受理。
5、涉及项目本身问题,请联系留学基金委各项目主管,联系方式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网(www.csc.edu.cn)。在申报、评审期间内,请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确保有需要时学校或留学基金委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特此通知。
地 点:校本部1办304室
电 话:0731-8836815
联系人:郑 杰
师资管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