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大人字[2007]115、120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组织开展2011年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
2011年我校的岗位聘用范围主要是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二、聘用组织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聘委会),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校聘委会下设高校教师岗位、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分会(以下简称校岗位聘用分会),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需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分会下设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等7个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知名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附属医院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聘委会),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岗位设置
根据中大人字[2007]115《中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07]120号《中南大学附属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分别确定2011年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控制数。
四、聘用程序
(一)专业技术正高级二、三级岗位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经修改完善的专业技术正高级二、三级岗位任职条件(另行文,下同);
2.应聘者填写《中南大学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登陆人事处网站“服务下载”自行下载,下同),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上报申报材料的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
3.其他专业技术各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上报拟聘正高级二、三级岗位人选,公示后上报学校(公示时间为一周,下同;上报学校的拟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2、上报学校申报材料的地点见附件3);
4.学校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下达各系列岗位聘用分会正高级二、三级岗位测评指标。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测评推荐;
5.学校相关系列岗位聘用分会审定评议;
6.校聘委会决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校签约上岗。
(二)专业技术正高级四级以下岗位聘用程序
1.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正高级四级以下岗位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经修改完善的高校教师(含思政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正高级四级及其以下岗位任职条件,并下达拟聘各级岗位职数;
(2)应聘者填写《中南大学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根据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4)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附属医院聘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表决;评议表决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所投人数只能低于或等于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数,不能超过岗位设置数,超过应出席人数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赞成票的方可推荐上报,若出现通过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则按实际得票多少由高到低取舍;若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则对票数相等人员进行重新投票;
(5)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审核评议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上报学校拟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经校聘委会审批后与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由学校委托)签约上岗;
各附属医院聘委会对审核评议通过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与受聘者签约上岗。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四级以下岗位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经修改完善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出版技术、图书资料、卫生技术(校职工医院)、中小学幼教、会计系列)正高级四级及其以下岗位任职条件,并下达拟聘各级岗位职数;
(2)应聘者填写《中南大学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4)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进行评议表决;
(5)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审核评议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其中实验系列中、初级岗位聘用,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聘用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控制职数和任职条件,进行评议推荐后上报学校),经校聘委会审批后签约上岗。
(三)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经修改完善的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2.应聘者填写《中南大学2011年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报送所发表管理研究论文原件;
3.所在二级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向学校推荐岗位聘用人选,并上交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上交申报材料的地点见附件3);
4.学校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下达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测评指标。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测评推荐;
5.校教育管理岗位聘用分会开展审定和评议工作,确定岗位聘用人选,并上报校聘委会;
6.校聘委会决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
7.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学校签约上岗。
五、聘用日程安排
岗位聘用日程安排见附件5。
六、有关政策和说明
(一)坚持科学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各二级单位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数。
(二)坚持重岗位、重水平、重条件、重贡献的聘用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业绩、择优推荐;凡近4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人员者,现聘岗位不降,根据学校拟定的各类岗位任职条件申请晋级和填报申请表和上交申报材料(不申请晋级者,不须填报申请表和上交申报材料);凡近4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人员者,所在单位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三)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现在编在岗已受聘正高级三级岗位人员、可应聘正高级二级岗位,已受聘正高级四级岗位人员可应聘正高级二、三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副高级二级岗位人员,可应聘副高级一级岗位,已受聘副高级三级岗位人员,可应聘副高级一、二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中级二级岗位人员,可应聘中级一级岗位,已受聘中级三级岗位人员,可应聘中级一、二级岗位;现在编在岗已受聘初级二级岗位人员,可应聘初级一级岗位。
(四)现在编在岗担任二级教学、科研、医疗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可参加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分级聘用(任职条件另发)。
(五)经学校党委任命担任管理岗位副处级实职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回原所在单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用。其中,除校领导及机关主要业务部(处)的正职外,其他人员均占所在学院和学科的岗位数。具有正高职称、担任正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进行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正高三级分级;具有副高职称、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进行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副高一、二级分级。经学校研究,管理岗位人员将按照《中南大学关于实行职员制度暂行管理办法》开展职级晋升工作。
(六)所有受聘人员均须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2011年9月30日算起。
(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的统计、所有申报应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即填报的内容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1年9月30日之前已经获的学历、学位、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主持或承担的项目以及经费资助等。项目以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为准,新批准的项目以项目合同书(备案)为准。
(八)应聘人员所发表论文、专著及其他科研成果均应为本学科领域或与本学科领域密切相关;论文发表数量均指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如出现排名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为若干名(N)的情况,统计论文的计算公式为:1/N;同一论文被转载的按最高层次的刊物计算;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项计算。
(九)凡申请专业技术正高级二、三级岗位的申报材料原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上交学校时只交申报材料的复印件;申请副高级一级、二级岗位的材料复印件由各二级单位聘用组织负责审核,不上交学校。
(十)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根据湖南省统一安排,参加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并获得湖南省颁发的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由于高级工现结构比例已超过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因此,要严格控制比例,采用退二进一的办法择优聘用。
中南大学人事处
201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