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总结评估建设成效,促进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对2010年及以前立项的湖南省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范围
1.本次仅对湖南省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检查(详单见附件1)。
2.对201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3.对2008年和2009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工作安排
1. 9月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研究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录入程序和方法如下: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术成果”模块→点击相应成果录入栏(如期刊论文录入)→点击添加即可录入。
(2)添加完成一项学术成果点击确定后,还要在学术成果汇总页面单击选中该项成果,并在功能模块栏点击“添加完成人员”填写完整完成人员名单。
2.9月7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或结题报告(附件3)一式3份,并将检查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交所在单位研究生助理处。
3.各二级单位初步审核本单位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并按附件1项目清单的序号顺序形成本单位《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所有材料请务必于9月12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三办306#)唐小玲老师处,联系电话:88830190。《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为文件名发至xltang@csu.edu.cn。
4.9月16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整理、汇总各单位项目检查情况,经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检查通过后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博士生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未通过项目结题的博士生不得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2.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接受检查的项目请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附件:1. 项目清单(以学院为单位)
2.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4. 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