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以下简称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2号,附件1)和《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0〕 18号,附件4)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1年度学术新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新人奖指标
教育部分配我校20个学术新人奖指标。
二、学术新人奖评选原则
(一)遵循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规律,坚持“培育学术新人、激励创新发展”原则,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促进理论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及学科发展;
(二)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三)不接受已获新人奖的博士生再申报。
三、学校对学术新人奖的激励政策
(一)获得学术新人奖的博士研究生可同时配套享受优秀博士生奖励助学金;
(二)优先资助获奖博士生参加国外访学研究、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
(三)若国家下拔的资助经费确实不能满足课题研究的需要,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创新课题资助。
四、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在学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在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先支持基础学科以及国家急需发展学科的人才培养。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科、硕士(不包括一年级直博生)和博士生阶段学业成绩突出,具有优良的知识结构。本科、硕士和博士生阶段所学的专业原则上应是相同或相关专业;
(二)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科研潜力大,在本科、硕士阶段获得过国家、省级和学校的有关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等奖励,以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了发明专利;
(三)有强烈的科学研究兴趣,执著于研究某一尚未解决的学术问题、技术难题、前沿课题;
(四)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人的年龄未满32岁、中级以下技术职称(副高职称以上者申报无效),从申报之日至毕业答辩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特别优秀的博士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申请人有优良的学术道德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五、评选办法和申报要求
(一)评选办法
学校、有关二级培养单位分别成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审专家组,学校可根据学科门类和申请人数量成立若干个专家组。
(1)有关二级培养单位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学校下达推荐名额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序。二级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学校评审专家组根据所有二级单位推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序,并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发布。
(二)申报材料
学术新人奖申请人应提交下述材料各一式2份(含复印件):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3)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4)已取得的成果清单包括:
①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按序号、全部论文作者、论文名称、发表的学术期刊名,出版年,卷(期)列出,附论文摘要;
②其他学术研究成果(含各级竞赛奖、发明专利等)。
(5)导师等2位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人从事学术研究的特点、爱好和兴趣简介(500字以内);
(7)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二年级以上博士生)。
(三)申报工作安排
1.6月24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发布评选通知。各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分配标准如下:
(1)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二级单位申报3人;
(2)拥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二级单位申报2人;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申报1人;
(4)其他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申报1人。
2.7月7日前,申请人如实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研究生助理处。
3.7月11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要求申请人进行5分钟个人综合情况介绍和接受5分钟提问。根据答辩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并在本单位公示2天,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培养办(科教大楼逸夫楼501#),同时提交本单位汇总表(只发电子版,附件3)。《申请人简况表》和《汇总表》电子表发至邮箱 xltang@csu.edu.cn。联系人:唐小玲、宋招权,电话:88877951。
4.7月15日前,学校评审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报教育部审批发布。
六、管理工作
(一)新人奖评选和管理依照《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0〕 18号)执行;
(二)学校为获奖博士研究生颁发证书,并对学术新人奖人员的成长进行长期管理;
(三)学术新人奖获得者的义务:
(1)发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争取较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发表的论文须注明获“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
(2)在学期间每学年向学校提交学年度学习研究阶段报告;
(3)毕业前向学校提交博士生学习阶段的总结报告;
(4)有义务长期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毕业后将自己更新后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及时录入“学术新人奖管理信息系统”;
(5)毕业后无论自己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应将自己取得的重要学术和科研成果、承担的重要项目、获得的重要荣誉等及时录入“学术新人奖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学校对这项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检查。
(四)资助经费管理
(1)实行研究生指导教师领导下的学术新人奖博士生负责制;
(2)学术新人奖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或主持创新性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等有关学术研究活动,不得用作博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经导师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意,具体可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科研成果发表或鉴定以及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
(3)学校每年年底向教育部提交学术新人奖经费年度执行报告。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2.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
3.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汇总表
4.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