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任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07]99号文件)、《中南大学“升华猎英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09]6号文件)、《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实施条例(试行)》(中大人字[2009]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2011年
“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要求
1.“升华学者计划”
特聘教授、“升华猎英计划”选拔对象原则上只面向校外人员或2010年1月1日以后进校工作的引进人才,重点倾斜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
“升华育英计划”选拔对象为校内在岗教师。
2.“升华学者计划”
特聘教授候选人年龄要求:截止到2011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他学科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候选人年龄要求:截止到2011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他学科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 候选人其它申报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见附件1-3)。
4.“升华学者计划”、“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同批申请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已申报国家“千人计划”
青年项目的拟引进教师,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报“升华学者计划”或“升华猎英计划”。
5.各二级单位推荐“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申报人选比例不低于1:1,
即:“升华猎英计划”候选人不得少于“升华育英计划”候选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填报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0份,候选人《简要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1份。
(1)根据申报计划类别选择填报候选人《推荐表》和《简要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9)。
(2)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版报送要求:请将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加申报项目名称”,如:“张三升华学者计划”;文件夹内容包括推荐表及一览表,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加推荐表”、“姓名加一览表”,如:“张三推荐表”、“张三一览表”。
(3)《推荐表》和《简要情况一览表》中,候选人“现任职单位”应填写其主要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应填写其在此单位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职务,职务和单位必须对应。如候选人现在国(境)外任职,其职务名称保留原文,并译成中文,附在原文之后。
2.提交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
(2)
2篇(申报“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为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论文被SCI、EI、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IF值及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授权检索机构盖章(SCI/SSCI/CSSCI检索报告样式见附件10);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获奖、专利及重要科研项目的复印件;
(5)候选人在国内外任职或担任职务的证明复印件。
(6)凡应聘前在外单位任职的候选人,均需附上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一旦受聘为特聘教授,将全职到中南大学工作。
3.
各二级单位需认真审核所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有复印件需经推荐单位验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核”字样,经办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
4.若同一单位同一计划推荐人选超过1人,需对推荐人选提出书面排序意见。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1年2月21日--2月23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人才办(校本部一办公楼324)。
联 系 人:陈 可 徐 洁
联系电话:88836070
88836107
传 真:88879602
E-mail:rlzy@mail.csu.edu.cn
中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