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附属医院:
从2010年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政策发生了变化,教师在申请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时候必须具备外语合格条件和外方邀请函,为顺利实施我校师资“国际化”工程,提高出国留学效益,学校拟在2011年安排教师出国外语集中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但未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要求人员;
2、近两年准备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且未获得学校初次资助培训出国留学外语的人员;
3、其他需要由国家或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方式:每年3-7月份和9-12月份,采取全脱产形式,培训期间停发岗位津贴。
三、培训地点及费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学院,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初次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附属医院教师培训费用由附属医院承担,具体按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施。
学校鼓励广大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准备和参加PETS-5考试,请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将本单位有意参加出国外语培训的教师申请表(见附件,需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于2011年1月10日17:00前上交师资办(一办304),逾期不予受理,人事处将对申请者进行遴选并作出计划安排。从2011年起,不再单独受理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申请。
特此通知。
师资管理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