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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14届中国药学会-施维雅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0-12-6 0:00:00

各有关单位:

     中国药学会-施维雅青年药物化学奖和专项研究资助项目是由中国药学会与法国施维雅研究院共同设立,每年评选一次,旨在鼓励我国优秀青年药物化学工作者立足于国内致力于新药研究。设奖十多年来,有力推动了优秀青年药物化学工作者的健康成长和科学发展。2011年第14届奖项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设奖宗旨和国内药物化学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2011年奖励办法为:(1)继续面向全国,奖励3名从事药物化学研究的青年药物化学(合成药物和天然药物)学者;获奖者每人可获得奖金15000元人民币、奖杯和证书。(2)面向边远地区的专项资助项目,奖励1项研究课题,经费为50000元人民币,二年内完成;并颁发专项资助项目证书。(3)如专项资助项目空缺,则青年药物化学奖奖励名额为5名。

     一、获奖候选人及专项研究资助项目申请人条件

       1. 中国药学会会员;

       2. 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在国内从事药物化学研究并取得优秀成绩(不包括在国外做的工作);

       4. 三年内无长期(超过或等于一年)出国计划;

       5.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6. 面向边远地区的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是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广西、陕西、海南、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属单位科技人员,符合1-5项基本条件,课题有较高研究价值。

     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上述候选条件的青年药物化学研究工作者,可直接向中国药学会申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青年药物化学奖要求

      1. 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情况、承担课题情况(中、英文各8份),并附中国药学会会员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彩照二张。个人中、英简历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一份电子版。

      2. 提交近三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优秀论文或专利(内容不含在国外做的工作),一式8份,全文用中、英文均可,但其摘要和图表必须用英文。

      3. 两位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并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二)申报专项研究资助项目要求

      1.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8份),并附中国药学会会员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彩照二张。个人中、英简历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一份电子版。

      2. 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8份,格式参照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申请项目要求及申请书撰写要求和参考建议(www.nsfc.gov.cn),研究计划要尽量具体,以便评议人了解申请人研究进度是否合理。另外,将其中“课题研究内容和意义简介”,译成英文。

      3. 两位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并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4. 专项研究资助项目获得者在后继工作中需提交英文中期摘要和英文结题报告。

     三、评审程序和颁奖时间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药学会和法国施维雅研究院共同推荐的中外著名药物化学专家组成,获奖者由评委会民主投票评选产生。

     2011年颁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可从中国药学会网站(www.cpa.org.cn)查询有关事宜。

     四、联系人和征集截止时间

     联系人:孙文虹(010-58699280-819)、范玫杉(010-58699280-82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4号建外SOHO九号楼18层

     邮  编:100022   传真:010-58694812

     E-mail:sunwenhong2002@163.comyxhfms@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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