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2010]396号通知精神,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支撑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将我校2010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4.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国家重大项目有机衔接,注重与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
5.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各二级单位限报1名,超报恕不受理。
四、申报方式
各二级单位按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申报。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及清单统一报送科研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8份,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各二级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兼容格式)。
3.申报时间节点安排:
2010年12月6日(以收到时间为准)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12月10日组织校内预选答辩;
12月11日—13日反馈预选结果,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12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部。
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教育部将择优选派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联系 人:武芳 杨彦
联系电话:0731-88830768 88877254
电子信箱:wufang@mail.c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