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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南大学第四批“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7/5 0:00:00

各二级单位:

  为持续支持年轻教师成长成才,增强学校创新驱动的活力和动力,推动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工作安排,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批“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创新引领。申请项目应聚焦国际学术前沿,对接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以集中力量解决学科最前沿的1-2个核心关键科学问题;应重视将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相结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力争在一些战略必争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在若干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领跑者和开拓者。

  2.坚持开放合作。鼓励项目全方位加强国内外合作,并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力争成长为全球创新网络中不可替代的连接点,形成在国际上拥有一定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大力提升我校学科国际学术声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技术职称,应当在本学科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潜力或者技术优势,并具备冲击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潜能。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3日之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所在申请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所在主体学科总体水平原则上处于全国同类一级学科前列;或主要支撑的ESI学科已进入或即将有望进入世界排名前1%行列;或能够引领新兴交叉学科抢占本领域制高点,打造一流特色学科。

  二、评审认定

  1.评审原则

  (1)采取自愿申报、竞争立项的原则,按照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重实效的认定标准,择优择强分类遴选。

  (2)创新驱动计划是以支持和培养我校优秀一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国家高层次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学科建设计划,评审时着重考虑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基础、预期目标和发展前景,以及项目本身的特色与创新。

  2.评选方式

  (1)形式审查:主要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申报内容的重复性以及申报资格与条件等进行审查。如果有与其他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或类似的内容,请在申报书中进行相关性说明。

  (2)专家评审:组织校内、外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提问答辩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围绕现有基础、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按一定比例择优提出推荐名单。

  (3)校务会认定:上报校务会审议批准后,立项建设。

  三、项目经费资助原则

  1.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文、理、工、医各学科的经费开支特点和支出结构;

  2.人员经费不考虑在职人员绩效和加班补贴,据实安排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国际合作交流外专经费等;

  3.公用经费不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原则上不安排校内燃料动力费;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经费使用按照项目预算申请额度,加强分年度经费执行管理,未达到执行进度要求的,学校将按规定收回项目资金统筹安排。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须填报《中南大学“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送研究生院学科办(三办413室),并提供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与项目相关的论文、项目、专利、奖项等清单及复印件等),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xkb@csu.edu.cn。

  联系人:刘新少,联系电话:88879207,手机:13874978463

     武明花,联系电话:88836883

中南大学

201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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