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9〕12号)精神,现就开展2013年度湖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条件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能全职回国工作或优秀青年人才优先考虑。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申报截止日期一年之内。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1、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说明:重点创新项目主要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包括我省承担的国家863和973项目、国家级和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项、省科技重大专项市州引导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区域专项及其他省部级重点创新项目等。
2、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比较重要的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说明:重点学科主要指国家和省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主要指国家和省部重点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可参照以上条件申报。
(二)外专“百人计划”申报条件
非华裔外国专家,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申报截止日期一年之内。应依托“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创新项目、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平台之一申报,条件与创新长期项目各平台要求相同。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2、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拟推荐人选;
4、将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5、材料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百人计划”项目人才应根据申报的类别,分别逐项填写《湖南省重点创新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书》、《湖南省重点学科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书》、《湖南省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书》,并提供下述附件: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在海外的职务职称)、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等的复印件,以及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相关材料。
2、申报人需填写《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百人计划”申报书》(见附件一),《“百人计划”候选人个人业绩一览表》(见附件二)及《“百人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三);外专“百人计划”填写材料具体见附件四。
3、每个人选限申报一类,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人所获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文档2份和电子文档(光盘)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抓紧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若推荐的校外人选顺利当选,则将其纳入到下一年度本单位的进人指标。
2、我校共有5个推荐名额,请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严格把关,原则上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3、申报材料文本见附件。
4、湖南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关于年龄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15日。
5、我校“百人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
联系人:胡玉玺 唐忠阳
联系电话:88836107 88830310
E-mail:rlzy@csu.edu.cn
人事处
2013年8月23日
附件一:《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百人计划”申报书》 附件二:《“百人计划”候选人个人业绩一览表》 附件三:《“百人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四:外专“百人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