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门推荐类项目(大于一千万元的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接教育部科技司通知,跟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工作安排,现开始部委推荐工作。为做好此次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1. 2013年重大仪器专项研制项目的申请分为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种方式。其中,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详见基金委网站);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2. 该专项重点支持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和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以及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不支持测试类和平台类研制项目。
二、推荐原则
1. 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我校限报2项。教育部科技司将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到基金委。
2.各二级单位和各申报人员一定要注意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金委)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科技部)的分类工作,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科技部设备开发专项的不再受理其申报基金委项目。
三、材料报送
1.由于我校只能推荐2项,请有意申报的二级单位填写《推荐项目清单》(附件1),于3月4日前将《推荐项目清单》盖二级单位章后交学校科研部,电子版须同时发到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的项目不予受理。科研部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注意:此前未提交《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开发专项项目摸底表》的项目不予受理。
2. 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仔细阅读“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附件2),准确把握项目定位,按照相关要求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
3. 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请于3月19日上午,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均为原件)和推荐项目清单一并交学校科研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由于材料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欧阳俊 杨彦
联系电话:88836044 88877254
科学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