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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出发展医疗健康大数据三大举措

作者:文章来源:国内发布时间:2016/6/14 0:00:00

  近日,国务院召开会议,确定发展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措施,通过互联网+医疗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会议认为,发展和应用好健康医疗大数据,是以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民生工程,有利于提高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群众需求,促进培育新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此次会议上确定了发展医疗健康大数据的三大举措:第一,按照安全为先、保护隐私的原则,优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部门、区域、行业间数据开放融合、共建共享。
  第二,集成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疾病诊断、药物研发等支持系统,拓展公共卫生监测评估、传染病疫情预警等应用。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等便民惠民应用,发展远程医疗和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
  第三,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库,规范居民健康信息服务管理,严格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准入,建设实名认证等控制系统,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此外,国家卫计委和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要逐步实现全国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2016年底前,完善国家和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新农合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报。
  具体操作上,《通知》提出了三点措施:第一,通过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报网络、建立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并完善功能、实现异地就医信息系统互联与数据共享等措施,建设完善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第二,通过规范异地就医补偿政策、建立异地就医转诊制度、实行定点联网就医等方式,规范异地就医结报政策。第三,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主要包括落实管理服务职责、建立省级结算中心、规范结算流程等方面。
(来源:转化医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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