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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 基本药物今起全额报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9/12/1 12:54:08

11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

新版《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用准入法,规定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中药饮片部分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按照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各地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新版《药品目录》中,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类154个、乙类833个。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介绍,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按照规定,甲类目录的药品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自付比例且各地不得进行调整,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二是适当增加了新药品种。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

三是对原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予以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

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明确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得叠加使用,对部分易滥用的药品在支付范围上进行了限定。

五是对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要求各地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在今年12月开始执行甲类目录。考虑到各地用药习惯的不同,地方对乙类目录可以在1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尽快执行新的药品目录。

医保全额报销药品新增53种

国家基本药物不需自付费 鼓励医生开方首选便宜药

作为医卫改革的配套工程,人保部昨天发布了2009年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药品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治疗性)全部纳入医保甲类药品,予以全额报销,个人不用承担按比例的自负部分。

新目录扩大药品范围

据了解,新版目录适当扩大了用药范围。《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能报销的西药品种1140个,中成药987个,民族药45个。基本医保对于西药和中成药的报销分为甲、乙两类,西药部分甲类药品349个,乙类药品791个;中成药部分甲类154个,乙类833个。工伤险和生育险在报销时不分甲、乙类。

基本药物今起全额报销

本次调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甲类药品。人保部要求,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保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此前,大部分地区的甲类药品都是按比例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是刨除自负部分后再按比例报销。此次人保部明确要求,甲类药品,各地不再进行调整,各统筹地区应于今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乙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规定进行调整后,再由所辖统筹地区执行使用。

医生重复开药将被处罚

随着新版《药品目录》出炉,在定点医院和药店的管理上也将严之又严。诸如拿着西药方开中药、拿中医单子开西药、重复开药和药物滥用等挖医保墙脚的做法,都被列入处罚措施。

另一利好消息是,人保部明确要求“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特别提醒

目录药品不得擅自取消

对国家基本药物和仅限工伤保险的品种,不得将其从目录中调出。对《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可以进行调整但不得取消。对药品名称不得使用或标注商品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乙类药品调整品种应按规定报人保部备案,调整品种总数(含调入、调出和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不得超过243个。

■记者调查

可报销药品新增260种

记者对比后发现,与2004版的《药品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共增加260种药品,其中甲类增加53种。用于治疗肺炎、支气管炎的抗生素药“头孢呋辛”、“阿奇霉素”等以前的乙类药此次都“跻身”全额报销的甲类行列。据粗略统计,“升级”的药品共53种。(北京晨报)

国家医保目录正式发布 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更高

“发了?什么时候?有没有我们?”这是昨天傍晚,得知医保目录发布后,电话那头的药企负责人几乎完全一致的第一反应。

按照医改进程“11月底前是公布医保目录”的最后期限,11月30日下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下称“医保目录”)悄然发布,撞在了最后的时间线上。

而对部分未进入目录的企业来说,竞争省级医保目录就成了他们当前“曲线救国”的头等大事。

独家品种之争

完全就是高考看榜的心情,高兴与失落的大喜大悲,全部来自距离那张目录的远近。

早在数天前,李俊杰就已经知道公司的“双金连合剂”进入医保目录无望,只不过正式发布的时候还是难免失望。

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龙药业”)的董事长助理,他最近几个月的工作重点就是“盯目录”。不止太龙药业一家,事实上,最近几个月来,生产企业对于医保目录的关注与紧张已经在业内形成了“低气压”,每一次专家会的前后,相关企业的负责人都会赶到北京,“盯着”的目的是为了确认最终能不能进去,因为“越到最后越不踏实”,因为“进去和不进去有天壤之别”。

太龙药业的双金连合剂是在专家遴选过程中被踢出来的独家品种,李俊杰得到的消息是,半数以上的专家认为,该产品“市场占有量不够大”,虽然疗效确切,但不符合规定的达标条件,因此直接出局。

在业内,提起云南白药、马应龙等独家品种,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无比艳羡——独家品种一直是各类目录中的“皇牌”,穿上独家的黄马褂就意味着优质优价、单独定价、价格保护等政策优待,市场优势不可同日而语。

目录发布两个小时后,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猛还没来得及看,“估计进不去,希望不大”。

他说的产品是石药集团知名的恩必普,863重大科研专项,由于从2004年问世开始就缺位的政策补偿,已经成为中国制药工业进程中原研与原研保护矛盾的标志药物。

“影响不会太大。”李猛告诉CBN记者,虽然进不了国家医保目录,但是恩必普此前已经进入了河北、河南、黑龙江等好几个省的医保目录,在医院销量上提供了保障,“一个省进了,旁边的省就好进;多个省进了,国家目录最后也会进去。”他说。

“各省还有15%的调配权,下一步企业的重点会马上放在省级医保目录的进入权之争上。”北京群英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会指出。

报销未明确

记者注意到,在目录“凡例”部分,对于部分高价药限定了使用范围,如“限工伤保险”药品、“限生育保险”药品、“限二线用药”等规定,在满足临床使用的同时尽可能地节流开支。

而在2004版的基础上,2009版目录也有意识地吸收了2004年之后注册的药物进入。

江苏康缘有限公司此次入围了2个品种,加上此前已经进入的4个品种,一共有6个品种进入目录。该公司研发总监王振中告诉CBN记者,这次入围的两个品种分别是2004年和2005年注册的。

作为全国最大的民营配送企业,北京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洪武对于目录的关心少了一点关乎切身的紧张与急迫。他更愿意站在行业的角度看目录的影响,调进调出等方法和上一版的变化都不大,这就意味着国家对目录的调整以平稳为主,避免大规模的变动,所以对行业的整体影响也不会太大,他认为,那些新进入或者新调出的生产企业会感受最明显。而下一步,各省的医保目录将会成为各地区生产企业的关注焦点。

4月,《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但耿洪武注意到,目录对于具体的报销政策没有提及太多,他猜测,可能后面会出一些细则。

CBN记者注意到,昨日公布的医保目录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已全部列入《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甲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再进行调整,各统筹地区应于今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

但业内普遍认为,是否就此认为普药生产企业明显受益还言之过早,大医院版基本药物仍未出台,配送方法细则未明,基本药物入围企业究竟可以享受多高的报销保障,现在还充满变数。

此外,对于之前人保部相关专家谈及的药品谈判机制,本次发布的《药品目录》中明确并未涉及。

CBN记者注意到,“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药品谈判机制的有关规则,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确定谈判准入的药品类别,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品供应商,对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基金产生风险的部分药品品种及其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进行谈判。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照此表述,不出意外的话,按照此前社保部相关官员所言,下一步,外资原研药物将首先采用谈判机制进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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