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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发布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选派计划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10/1/26 11:48:50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12月2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
 
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是美国最著名与古老的高等学府之一。其文理研究生院于1872年组建。在文理学院中,突出的专业有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系、生物科学部、应用科学部、计算机技术研究中心、地质学系、化学系等。
 
经教育部批准,为加强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与国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哈佛大学开展合作,从我国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选派教学、科研骨干赴哈佛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10个月)的研究。
 
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的全部专业,其中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后,10个月;
 
3.选派规模:10人;
 
4.留学国别:美国。
 
哈佛大学将承担留学人员在哈佛大学留学期间的学费及医疗保险费,并提供一定额度的生活费补贴。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500美元),并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者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同时应具备突出的学术科研、教学水平,至少已在推荐单位工作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已获得博士学位;外语水平符合哈佛大学的要求,并持有哈佛大学导师的邀请函。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1月11日至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计划留学院校”栏中填写哈佛大学英文官方全称(Harvard University)。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于2010年2月1日前经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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