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下达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上缴通知书的通知》(国科发财【2011】147号),我校承担的相关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科技部组织的财务验收时,有6个项目(课题)存在专项结余资金,累计金额24.05万元,相关项目(课题)必须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并在2011年6月30日前按核定的专项结余资金全额上缴科技部。
根据《通知》要求,凡不按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将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学校计财处和科研部已通知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6月24日前,请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到计财处教学科研会计室确认《财务验收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上缴通知书》。
联系方式:
计财处 : 88877155 联系人 : 刘丹
科研部: 88877254 联系人 :王前选
计划财务处 科研部
201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