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任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07]99号文件)、《中南大学“升华猎英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09]6号文件)、《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实施条例(试行)》(中大人字[2009]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第一批 “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要求及有关说明
1.“升华学者计划” 特聘教授原则上只面向校外人员,校内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且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申报;
“升华猎英计划”选拔对象面向校外人员或2012年1月1日以后新进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
“升华育英计划”选拔对象为学校编制内在岗教学科研人员(附属医院院编人员只能申报猎英计划)。
2.“升华学者计划” 特聘教授候选人年龄要求:截止到2013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他学科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候选人年龄要求:截止到2013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他学科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 候选人其它申报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见附件1-3)。
4.“升华学者计划”、“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同批申请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已申报国家“千人计划” 青年项目的拟引进教师,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升华学者计划”或“升华猎英计划”。
5.各二级单位推荐“升华猎英计划”和“升华育英计划”申报人选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1, 即:“升华猎英计划”候选人不得少于“升华育英计划”候选人。
6.“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升华猎英计划”引进人才需占学校当年核定的二级单位进人指标,无指标者,保留入选资格1-2年。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候选人根据申报计划类别选择填报《推荐表》一式20份(见附件4-6),并提交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如下:
(1)附件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复印件;
(4)在国内外担任职务或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论文被SCI、EI、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IF值及他引情况经有关授权检索机构盖章的证明(SCI检索报告样式见附件8,刊物名称必须注明ISSN刊号);
(6)推荐表中列举的重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的证明复印件;
(7)2篇(申报“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为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2.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统一填报《候选人简要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见附件7),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若同一单位同一计划推荐人选超过1人,表中候选人排序顺序视为推荐单位排序意见。附属医院请同时报送推荐候选人编制情况及岗位类型。
3.《推荐表》和《候选人简要情况一览表》中,候选人“现任职单位”应填写其主要的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应填写其在此单位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职务,职务和单位必须对应。如候选人现在国(境)外任职,其职务名称保留原文,并译成中文,附在原文之后。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需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表》及其附件材料相关内容,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候选人附件材料需经二级单位审核原件,由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上“原件已核”字样后,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学校。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审核、不盖章的不得提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应条件进行把关,认真填报《候选人简要情况一览表》,在审核与选拔环节出现纰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3年9月10日--9月12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人才办(校本部一办公楼324)。
联 系 人:陈 可
联系电话:0731-88836107
传 真:0731-88879602
E-mail:rc@csu.edu.cn
中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中南大学“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任暂行办法 附件2:中南大学“升华猎英计划”实施暂行办法 附件3: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实施条例(试行) 附件4:“升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5: “升华猎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6: “升华育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7: 候选人简要情况一览表 附件8: SCI检索报告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