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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0/6/18 11:40:35

各有关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发博士研究生的创新潜力,激励优秀博士研究生争取较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完成一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断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助理岗位助学金调整方案》(中大研字〔2010〕 8号)、《中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植和奖励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08]33号)等文件精神(附件1-2),学校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植基金项目(以下称为优博助学金)申报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博助学金标准

(一)2008级、2009级博士生按《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助理岗位助学金调整方案》(中大研字〔2010〕8号)文件要求申报优博助学金,设一等2万元/人·年,二等1.5万元/人·年两个等级。优博助学金全部由学校承担。

(二)2006级、2007级博士生按《中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植和奖励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08]33号)文件要求申报优博助学金(即优博基金),设3.6万元/人·年、2.4万元/人·年、2.0万元/人·年、1.5万元/人·年四个等级,其中学校承担80%,导师承担20%。

二、申报范围

创新能力突出的2006级—2009级在学全日制、全脱产优秀博士研究生。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优博助学金申请者在学位论文研究课题中已取得阶段性创新成果,进一步深入研究有望取得较大突破,能培育为一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一、二年级博士生申请优博助学金,要求已经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外知名学术期刊、国内SCI或CSSCI等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基于本项目研究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已录用,以下同);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申请优博助学金,要求已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4.0及以上,或已经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优博助学金申请者原则上应获得校级以上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资助(一年级博士生除外)。

(四)优博助学金获得者不能休学、退学或因私出国,否则,应退回全部已获得的优博助学金资助金。 
  (五)
优博助学金以1学年为资助周期。2008年、2009年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扶植项目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者可申请优博助学金,获得滚动资助,年限为1年。

申请连续资助者,须提交前期资助总结。

四、项目申报

(一)申请者首先录入已取得的学术成果。

网上录入学术成果操作方法

(二)申请者网上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申请书》。

网上填报申请书操作方法 (选择第二类“优博扶植”)

五、项目评审及时间安排

(一)6月29日前,申请者将1份申请书交导师,由导师填写详细推荐意见并签字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7月8日前,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评审专家组对本单位申报的优博助学金项目进行评审并将拟推荐申报项目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培养管理办(三办310#); 
  
(三)7月15日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学科高层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拟立项项目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立项。 
    
六、优博助学金项目管理

(一)优博助学金获得者应及时将学术成果录入系统。
   (二)结题与验收程序 
  1.
优博助学金获得者结题前须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总结表》,并备齐纸质总结材料一式一份,经导师和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并将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成果如实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栏目中。 
  2.研究生培养管理办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对优博助学金获得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和总结,验收通过者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招权

电子邮箱:zqsong@csu.edu.cn

电    话:8887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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