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九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湘科协发〔2013〕19号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有关高新区、经开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湖南作出积极贡献,培养、造就三湘杰出青年科技英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九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候选人推荐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和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特别是新兴产业自主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成效显著;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我省(含中央在湘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一)各市州推荐候选人1—2名,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联合推荐。
(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推荐候选人1名。
(三)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候选人1名。
(四)各高校科协推荐候选人1名。
(五)各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推荐候选人1名。
三、获奖人数
本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在本次获奖人员中再择优推荐若干名作为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要向长期在省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基层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并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省内取得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各推荐单位要组建专家评议组,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五)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推荐材料报送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第九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组织填写,经审核无误后,由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组织撰写,要求真实、准确,具体介绍候选人的政治思想、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学风建设、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推荐单位及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三)候选人主要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4.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
5. 技术应用证明;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其他。
上述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四)候选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吋)。
(五)录入了上述(一)至(四)项推荐材料内容(word电子文档)的光盘1张。
(六)报送推荐材料的时间为2013年6月1日至6月10日。请各推荐单位将全套推荐材料按时报送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办公室(湖南省科协组织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察和公示
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出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后,评审办公室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后将在有关媒体或网站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7号湖南省科协组织宣传部416室
邮政编码:410005
联 系 人: 余佳桂 杜 翀
联系电话:073184884360(兼传真)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nast.org.cn/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