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为全面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 (2006-2020) 》和国务院批准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的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重大专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支撑作用的指示精神,根据专项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部门组织总体专家组会同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2011-2015)。
本专项“十二五”计划任务框架不变,与“十一五”计划安排相同,其实施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及形势变化有所调整。专项“十二五”计划仍设置“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和“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5个项目,每个项目下设若干专题,专题下设课题。在“十二五”计划期间,专项将分批部署相关任务。2011 年主要启动部分新增课题。2012 年将在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第二批课题进行评估与验收的基础上,采取择优滚动的方式对部分课题给予进一步支持。2013 年将主要针对“十一五”计划第三批课题进行择优滚动支持。在 2011 年后可根据需要陆续安排新增课题,并发布相关指南。
现发布“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 2011 年度启动的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指南主要涉及“十二五” 计划中上述 5个项目框架下部分新增课题, 主要采取 “公布指南、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部分课题采取专家论证、定向委托或评审与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实施期限为 2011-2013 年。在 2011 年度,依托大型和骨干企业的产学研联盟和依托高新技术园区的创新药物孵化基地两类课题,将在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三批课题征集的基础上由专家论证后确定。 “十二五”计划期间,根据新药研发与产业化需求,拟新增企业急需的关键技术研究内容,今年将采取公开征集项目建议的方式了解相关需求,并拟于 2012 年统筹安排立项,有关项目建议的征集通知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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