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和学校统一安排,2013年劳动节自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上课、上班。4月27日上29日(星期一)的课,4月28日上30日(星期二)的课。4月27日、28日原来安排有课程的,除研究生专业课由二级培养单位自行安排补课时间外,其他学生的课不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