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中央财政教育拟支出2963.57亿元,比2010年增加416.23亿元,增长16.3%。
报告中提出,2011年要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
在2011年中央财政教育方面拟支出的资金中,中央本级支出786.4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177.12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安排补助30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基准定额,继续实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共安排921.24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安排资金165.14亿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安排资金134亿元。健全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补助经费271亿元。实施“985工程”、“211工程”等,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安排资金717.25亿元。支持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发展改革,安排资金200亿元。促进特殊教育、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010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2547.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20.9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826.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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